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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倾听业界声音很有必要
发布日期:2024-03-08 07:23    点击次数:74

  新华社照片

  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会议称,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将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可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并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立法的落实与进程的加快令人欣喜,亦再一次显示了决策层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态度。

  近年来,决策层反复表明并以行动重申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坚定立场和鲜明态度。去年两会期间,中央高调肯定了民营经济的作用,表示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做自己人。此后更推出一系列助力民企发展、提振民企信心的政策:7月发布被称为“民营经济31条”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出实招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8月再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提出28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在此次立法起草之前,已于2023年9月设立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专门工作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设的民营经济发展局。当时对该局的主要职责描述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同时,对该局的定位亦未采用主管部门一词,而是使用了专门工作机构或专职机构,比起管控更多体现了“主要是立足于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

  在此基础上,为促进民营经济立法,可谓顺理成章,亦正得其时。民营经济对于整体经济的推动及对经济活力的重要性,已毋庸赘言,但在经济粗放型增长时期留下的痼疾以及民营企业遭遇的困境,亦必须得到正视。此前,对于国有企业、外商等经营主体都有着相应的法律,而对于为经济活力与就业稳定贡献良多的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却没有立法,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障亦多依赖其他法律法规,各界对于制定一部民营经济专门性法律并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的声音由来已久。况且,无论是长久以来无法打破的“玻璃门”“弹簧门”等行业准入门槛,或是眼下令民营企业为难的融资难、行政程序繁复等问题,都亟待解决。而一部专门性法律将为其提供基本的法律框架,令其有法可依。

  市场规律的核心在于公平与竞争,大多数民营企业的诉求也不过是公平与竞争——确保各领域公平准入、市场公平竞争、不同经营主体可平等使用资源、合法收益有所保障等。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表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此来构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体系。

  座谈会只是开始,广开言路,听取经营主体真实的声音,对于促进民营经济立法至关重要。要促进民营经济立法能切实指向问题、解决问题,更重要的还是多听听经营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家的声音,多了解他们切实存在的困难、障碍、痛点,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式,并通过细则条款得以体现,让法律保障从纸面走到地面,继而保障民营企业的权益,振奋民营企业家信心,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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